单位职工消防安全培训

单位职工消防安全培训

根据单位委托,对单位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

授课机构: 九江鸿志消防培训

上课地点: 天河校区

开设班型:早班,晚班,周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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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根据单位委托,对单位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