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电子科学同等学力申硕班 2025-03-07 13:17:05
河北工业大学电子科学同等学力申硕班
课程介绍
本学科在微电子技术与材料、微纳光电子材料与器件、新型光电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射频与毫米波技术等研究领域,坚持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承担了一大批包括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重大专项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总装备部军事预研基金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及企业委托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五项,河北省科技突出贡献奖、天津市技术发明一等奖等省部级科技奖励30多项,近五年获中国和美国发明专利60多项,为促进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课程水平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考核科目参考河北工业大学同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学校不再举办课程进修班。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开展学习:
1.课程学习内容:申请人可根据所在学院制定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生培养方案,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线上学习或者线下学习。
2.课程水平考试:申请人完成课程学习后,需按照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内容和要求通过河北工业大学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申请人所属学院负责课程考试的具体实施和考试成绩的判定。
3.课程考试合格证书:申请人课程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后,学校颁发课程水平认定合格证书。
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2)获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及大专毕业生,也可参加报名,全部课程认定合格后,只颁发河北工业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4)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学位授予
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