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核定招生计划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直接核定。
为满足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视为黄埔区生源:
穗籍学生:以其户籍界定属地区;
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地址(黄埔区)。
2.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中黄外国语小学具备寄宿条件),其跨区招生计划先报区教育局初核;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近年生源分布、宿位数等情况,并结合区域内学位供求情况等研判,初步核定学校的跨区招生计划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面向市内外区招生。
(中黄外国语小学为可寄宿制民办学校,可跨区招生)
02
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小学报名 ”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可依其户籍、学籍或有效证件地址,选定其中一个区填报志愿。
2.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03
电脑派位和录取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区教育局主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04
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
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并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05
审核
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05
补录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按规定时间进行补录。补录不需要在网上报名,家长可直接带齐相关材料(户口本、房产证或租房备案证明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将补录学生信息明细表递交教育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