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溯源于 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朝政府批准成立的工艺学堂,1958年组建为武汉钢铁学院,1999年更
授课机构: 武汉淘校无忧
上课地点: 天河校区
开设班型:早班,晚班,周末班
武汉科技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溯源于 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朝政府批准成立的工艺学堂,1958年组建为武汉钢铁学院,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点单位。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构建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现设置有19个举办研究生教育的学院(中心),各类在校研究生5400余人。学校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5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建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二)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前,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及以上(即2016年3月底以前须获得学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突出成绩。
(三)申请人报名时需持有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不符合本条件的,不能参加报名。
(四)报名“临床医学”专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不受上述工作年限限制,在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前,须是获得临床医学学士学位后,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且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请
2019年2 月28日前,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2019年3月中旬到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布。现场确认时采集申请人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士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者认证报告打印页(进入学位网查询或者认证,为.cn/);
3、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第二代或第三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培训证明。
现场确认将对申请人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三)报名考试
2019年3月4日至25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信息平台选择当年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考生一般在湖北省内参加考试。
2019年3月4日至31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2019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外国语水平考试,5月19日下午14:30-17: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成绩公布
考生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也可以相关招生学院。
三、接收申请学科、考试科目、人及方式
注:1、学科综合水平对应考试科目为“无”的学科专业表示没有综合水平考试,但必须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
2、上表中考试科目具体按照《关于做好 2019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9]1 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文件为准。
四、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招生学院查询个人学号,凭学号到武汉科技大学财务处现场缴纳学费,也可以通过武汉科技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90)在线缴纳学费,缴纳学费后相关招生学院制定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等事宜。
(二)各招生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随在校研究生学习或单独开课等授课方式组织教学,具体授课方式请各招生学院。
(三)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四)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头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 5~6 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五、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一)申请人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于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见当年我校学位办相关工作通知。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武汉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武汉科技大学硕士学位。
六、其他说明
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cn)公布现场确认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如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的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