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学生认真学习,努力进取,积极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院决定设立A-Level奖学金,对优秀学员进行表彰奖励。
一、A-Level奖学金的设置
奖学金分为 “全科优秀奖学金”、“进步奖学金”两类。
二、“A-Level奖学金的申请对象
A-Level课程中心在读学生。
三、奖学金的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认真刻苦,热爱所学专业,在校期间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表现突出;
5、积极参加体育、文艺活动;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7、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热心班级工作。
备注:评奖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或活动者;
2、受社会治安处罚者;
3、出现不良诚信记录者;
4、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者;
5、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者;
6、退学试读或休学之后返校学习者;
7、其他学院相关管理部门可视为应取消评选资格的情况。
四、奖学金的额度
(一)全科优秀奖学金
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每学年按照届别进行评选,其中一等奖占本届别人数的3%,二等奖占本届别人数的5%,三等奖占本届别人数的7%。总人数不超过本届别在读人数的15%。
(二)进步奖学金
每班进步奖各2名,奖学金1000元。
五、评选流程
1、由学院教学部教务运行中心负责评选,并报A-Level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公示;
2、学院颁发奖学金证书,授予奖学金,有关材料归入获奖学生成绩档案。
六、本办法自2018年4月起施行,由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负责解释。如有相关调整,请按照学院最新的政策。